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5-2026年度标准气体承揽加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5-2026年度标准气体承揽加工,招标编号ZY25-XN412-FW0998-01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388号(天然气研究院)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资金来自本钱,出资比率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5-2026年度标准气体承揽加工,已按需要履行了有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本项目计划已批复,主要针对天然气剖析用标准气体的称量制备承揽加工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5-2026年度需要的规范气体按甲方需要进行称量法制备。服务范围依据用户的需要进行标准气体的定制,定制的规范气体组分中涉及羰基硫、四氢噻吩、丙烷及二氧化碳等危险化学品。中标人接到甲方委托任务后,安排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定制的规范气体规格,依次将材料气组分进行称量加工、均匀化处置和/或剖析验证,中标人提供给甲方的规范气体的组分与甲方需要的完全一致,组分的浓度与甲方需要浓度的偏差低于10%;
制备完成后将标准气体及制备报告和/或剖析报告送至天然气研究院指定地方。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依据招标生活产经营需要,合理分配工作量。预估金额(不含税):950万元。
2.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交货地址:天然气研究院标气楼1楼。
5.水平标准:详见第五章。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表1(þ含税¨不含税,税率暂定13%;
表1气体标准物质定制承揽加工控制价表
序号
项目名字
计量单位
控制单价(元)
1
4L二元烃标气(称量+剖析)
瓶
1000
2
4L二元烃标气(称量)
瓶
850
3
8L二元烃标气(称量+剖析)
瓶
1400
4
8L二元烃标气(称量)
瓶
1250
5
4L3-8组分烃标气(称量+剖析)
瓶
2400
6
4L3-8组分烃标气(称量)
瓶
2100
7
8L3-8组分烃标气(称量+剖析)
瓶
3000
8
8L3-8组分烃标气(称量)
瓶
2700
9
4L9-15组分烃标气(称量+剖析)
瓶
4500
10
4L9-15组分烃标气(称量)
瓶
4200
11
8L9-15组分烃标气(称量+剖析)
瓶
5000
12
8L9-15组分烃标气(称量)
瓶
4700
13
4L二元硫标气(称量+剖析)
瓶
1650
14
4L二元硫标气(称量)
瓶
1500
15
8L二元硫标气(称量+剖析)
瓶
2300
16
8L二元硫标气(称量)
瓶
2150
17
4L3-5组分硫标气(称量+剖析)
瓶
3300
18
4L3-5组分硫标气(称量)
瓶
3000
19
8L3-5组分硫标气(称量+剖析)
瓶
3500
20
8L3-5组分硫标气(称量)
瓶
3300
21
4L6-13组分硫标气(称量+剖析)
瓶
5000
22
4L6-13组分硫标气(称量)
瓶
4600
23
8L6-13组分硫标气(称量+剖析)
瓶
6000
24
8L6-13组分硫标气(称量)
瓶
5600
备注:
1、以上成本含所有原材料(包含与标气组分相匹配的标气瓶和阀门、材料气、堵头等);
2、所提供的气瓶须提供一年以上有效期范围内的气瓶检验合格证;
3、“称量”是指按甲方需要将各种材料气组分依次进行称量加工、均匀化处置,并提供配制记录;
“称量+剖析”是指按甲方需要将各种材料气组分依次进行称量加工、均匀化处置及剖析验证,并提供配制报告及剖析报告;
4、控制单价依据所用原材料价格、人工及管理本钱等,并结合标准气体销价格格确定;
5、控制单价包括13%的增值税和运费。
7.其他需要: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推行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目前处于待认定处置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置的失信行为致使中止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需要
*1.投标人拥有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
☑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需要:
☑有需要,资质需要:
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羰基硫、四氢噻吩、丙烷及二氧化碳。(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职员资格和需要:
☑有职员需要,职员需要:
4.1投标人提提供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职员的《安全生产常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拟派服务职员不少于5人,至少1人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证,至少4人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有职员的有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可提供承诺函)。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不可替换职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机具设施需要:
☑有需要,具体需要:投标人应拥有满足气体标准物质制备及剖析验证所需的设施,所涉及的设施不能出租。至少提供气体充装及控制设施2套、气瓶处置装置1套、称量用天平/水平比较器2套、剖析验证设施2套。(设施若为投标人自有购买,须提供设施采购发票与设施实物照片;
若为投标人自行研发组装,须提供设施实物和所处场合的照片。)
*6.营业额需要:
☑近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推行)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气体标准物质加工,营业额证明材料:营业额合同和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7.财务需要:
7.1þ需要,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近日近两年中(2025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益表等组成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
若为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投标,提供有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需要
*8.1投标人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8.2投标人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好的记录;
不好的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察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
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商品水平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
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中止或取消买卖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能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让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让人民法院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实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8-04至2025-08-11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价格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08-25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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